6月30日,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台土告字[2021]042号公告,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路桥区文化路以北、财富大道以西住宅、商业、酒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挂牌起始时间为2021年7月24日9: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4日9:00。
地块挂牌起始价68500万元,地块起始楼面价约5387元/平(未考虑配建回购等因素);地块设定了最高限价88900万元,达到最高限价时楼面价约6991元/平(未考虑配建回购等因素)。
配套用房起始面积100平方米,投报配套用房幅度50平方米,配套用房最高投报面积102167平方米。
地块位于路桥区文化路以北、财富大道以西,地块东面靠近在建的绿情一品,北面靠近鹏盛嘉苑,南面靠近中国日用品新商城,附近有财富商贸城、恩泽医院、路桥区政府新办公大楼、桐屿街道中心小学、客运中心、在建轻轨S1线等,周边待售的楼盘有保利凤栖未来社区(已经奠基)、方远朗成项目、德信江山云和等。
回购:并回购商业建筑(不含物业管理经营用房)面积24000㎡,其中,1-4层商业(含酒店1-4层)回购结算单价为9500元/㎡,5-12层商业回购结算单价为7500元/㎡。
地块范围:东南西北至用地界线。
【地块信息】
用地面积55077㎡,其中出让面积50867㎡(76.3亩),代征绿地面积 ∶4210㎡。
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酒店,规划容积率>1.0且≤2.5;规划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酒店40年。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 商业设施用地(B1);建设内容∶住宅、商业、酒店。
建筑高度(自室外地坪算起)≤80m,其中住宅建筑高度≥36米。
地上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127167㎡(上述面积已包括物业管理用房等配套公共设施面积)。其中,24000㎡≤商业建筑面积(含酒店、物业管理经营用房)≤25000㎡,且酒店建筑面积≥11000㎡。
道路交通要求:交通主出入口∶南。其中沿交叉口范围内禁止开设机动车出入口(详见附图)。
相关配建:临街配建公共厕所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建设标准应满足固定式公共厕所二类标准,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至当地环卫机构。
地下空间规划控制要求∶用地性质为停车和辅助配套用房;地下空间使用层数≥1层 。
【城市景观风貌和建筑控制要求】
1、商业建筑应集中安排,块状布局。
2、商业类公共建筑(商业网点除外),内部平面禁止采用 住宅、公寓、别墅等居住建筑平面形式。
3、建筑风格∶力求简洁大方、体现现代建筑的特色,建筑立面色彩宜与周边建筑协调,外墙主要材质采用铝板、石材或幕墙等干挂,居住建筑应采用公建化立面,外墙不应大面积采用深色材质,空调室外机要结合建筑立面隐藏设计,沿财富大道和文化路立面采用封闭式阳台。
4、居住建筑面宽∶居住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时,最大面宽不得大于80米;建筑高度大于27米不大于60米时,最大面宽不得大于70米;建筑高度大于60米时,最大面宽不得大于60米。
【财富大道以西、文化路以北地块项目建设回购协议(部分摘录)】
甲方:台州市路桥新城开发管理委员会
路桥区人民政府桐屿街道办事处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拿地方(以下简称乙方)
路桥区财富大道以西、文化路以北地块,经公开挂牌, 由乙方取得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因城市开发建设需要在该地块中回购商业建筑用于补偿安置,为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程建设,根据有关规定, 甲、乙双方就相关建设内容达成协议如下:
一、回购建筑内容及要求
(一)回购内容:商业建筑24000㎡(不含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具有独立产权并回购给甲方确定的对象;同时按商业 比例就近配置齐的停车位(非人防车位),也无偿移交给甲方确定的对象。
1、该商业建筑须沿财富大道及文化路转角单体联建,其中商业裙房要求按4层设计,酒店按12层设计。1-4层(含 酒店1-4层)面积16000㎡,要求第一层层高≥4.9m,第二层、第三层、第四层层高≥4.5m;5—12层酒店≥3.9m,面积8000㎡,并满足相关规划技术要求。商业建筑面积(不含物业管理经营用房)未达到24000㎡,不足部分的面积须按 28500元/㎡的标准赔偿,超出部分无偿赠送。
2、 回购的商业建筑面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的实测面积为准,不含物业管理经营用房)是双方回购结算的计 算依据,若因规划审批条件发生变化,则本建设协议应做另行协商(结算标准、方式不做调整)。
3、 回购的商业建筑由乙方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并承担相关费用,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按基本建设程序上报审批后再行实施。
4、 回购商业建筑的外墙饰面釆用石材或铝板干挂,纯石材或铝板材料单价不低于200元/㎡(以市场调查价格为 准),具体选材、色彩须经规划部门及甲方书面认可。
(二) 工程期限: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6个月内完工,完工标准为项目取得《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表》。
(三)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合格。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履行并落实相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基本建设 程序和建筑市场管理等有关规定实施建设,同时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二、回购建筑验收及交付
……
三、回购建筑结算及付款
(一)回购的商业建筑1-4层结算单价为9500元/㎡,5—12层结算单价为7500元/㎡;乙方须按结算单价直接向甲方确定的对象开具正式发票。(结算面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的实测面积为准)。
(二)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项目取得《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向甲方或甲方确定的对象移交相应回购商业建筑后3个月内向项目开发单位支付结算总额的80%,回购的商业建筑移交满六个月并不动产销售发票开具后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5%,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其中4%交付2年后付清,余1%交付5年后付清。
【其他】
动工及竣工时间: 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及开发建设协议:详见台自然资规条331004202100009号及《财富大道以西、文化路以北地块项目建设回购协议》。